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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1-12 15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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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青梅竹马的一对表兄妹,同在南方打工时偷尝禁果。在双方父母的同意下,两人欲登记结婚。民政部门以“法律禁止近亲结婚,以保障其子孙后代健康”为由拒绝。女方做绝育手术后再去登记仍遭拒绝,两人遂起诉民政局“干涉婚姻自由”。 “我们虽然是表兄妹,但做了绝育手术后,已不存在影响后代健康的问题了,为啥还不允许结婚?”昨日,几经辗转,记者拨通了张刚和王花(均为化名)的手机,虽然不愿意接受采访,但简短的几句话中,足见二人的愤怒和不解。 |
老鸡骂小鸡,
你是个笨东西,
我教你唱"咯咯咯",
你却偏唱"叽叽叽"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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